發布單位:公共事務處籌備處
發布時間:104/05/08
一、活動時間:104年5月8日約17:30 ~ 18:30
二、活動辦法:
於On Air開始前加入本公司LINE官方帳號,想一句您想傳達給媽媽的話,並於On Air時間內於對話框中回傳「姓名+email+電話+想對媽媽說的話」,前50名回傳者可獲得「您與媽媽專屬的個人化郵票」1張。 (請務必以本公司規定之訊息格式回傳,不符規定者取消資格)
格式範例:
王小明+
amia1101@gmail.com+0912345678+媽媽我愛您 →○
王小明+
amia1101@gmail.com+0912345678+想對媽媽說的話→╳
王小明.amia1101@gmail.com.0912345678.媽媽我愛您 →╳
三、活動獎項:「您與媽媽專屬的個人化郵票」50張。(備註:個人化郵票版型為符碼傳情個人化郵票(直甲有版圖4方連))。
四、得獎公布:得獎名單將於104年5月25日(星期一)公告於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
http://www.post.gov.tw),並email通知各得獎人,請得獎人於6月5日前email回傳與媽媽的照片1張及郵寄地址。
五、領獎方式:本公司統一製作完「您與媽媽專屬的個人化郵票」後,以掛號方式郵寄。
六、聲明事項:
(一)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因辦理「『郵我寵愛媽咪』ON AIR回傳贈獎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而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識別類(姓名、地址)個人資料時,皆以尊重您的權益為基礎,並遵守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二)您的個人資料原則上僅會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於我國境內供本公司做為辦理本活動之處理或利用,相關資料保存期限為自活動參與日至活動結束後6個月(中獎者資料保存1年,開立扣繳憑單者,依稅法規定年限保存)。
(三)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就您提供的個人資料向本公司顧客服務中心請求行使下列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
(四)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若您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時,本公司將無法進行必要之處理作業,致無法讓您參加本活動。
(五)當您參加本活動並提供個人資料時,即視為您已瞭解上述相關內容,並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六)參加者若為未成年人,並請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點之各項聲明。當您參加本活動時,即表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為閱讀、瞭解及同意。
七、注意事項:
為維護參加者、中獎人權益及辦理贈獎活動之公平性,請詳讀下列活動贈獎辦法,以免爭議並供雙方遵循:
(一)本活動需加入中華郵政公司LINE官方帳號成為好友,方具中獎資格。
(二)本活動僅適用於居住台灣地區的民眾,且每一LINE帳號僅有1次中獎機會,重覆回傳者以最晚回傳之訊息內容及時間為準,贈品郵寄通訊住址需為「台灣本島、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
(三)本活動之得獎者可放棄領獎,得獎資格不遞補,得獎贈品之相關保固及使用辦法悉依原廠規範為主。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得獎贈品內容變更,本公司有權變更得獎贈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且本公司不負得獎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
(四)請確認您所填寫的姓名、地址資料均為正確,若因資料填寫不全或不正確者,造成獎項無法贈送或無法通知得獎人,本公司恕不負責且不另行補發得獎贈品。
(五)參加本活動並留下個人基本資料者,即表示同意本公司於法令允許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基本資料僅供本活動使用,並將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銷毀,不移作其他用途。
(六)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8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價值達新台幣壹仟元以上,將依規定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如價值達新台幣貳萬元(含)以上,將預先扣取10%稅款。
(七)如得獎人不願配合後續領獎手續或拒絕提供領獎所需相關資料,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八)參加者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或技術上問題,致所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損毀之情況,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九)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及政府法令之行為,本公司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上相關權利。
八、除上述注意事項外,本活動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或有任何變更或修改,則依活動網站公告為主,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司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保有最終釋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