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為郵局貼出公告
兩岸郵政辦理通匯簡介
壹、中華郵政公司
一、辦理大陸匯出匯款業務:目前總計92處郵局可辦理台灣地區匯至大陸地區之匯出匯款業務,匯出金額每筆不得逾3萬美元,每筆手續費電匯新台幣500元、信匯新台幣400元。
二、辦理接受大陸地區之匯入匯款業務:
(一)受理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直接匯入客戶日常往來之存簿儲金帳戶內(目前存簿儲金戶數高達2,100多萬戶)。
(二)收費情形:
1.匯入手續費:於解款存入受款人之存簿帳戶時,將同時扣收每筆匯入手續費新台幣200元整,自開辦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止,優惠免收本項手續費。
2.退匯手續費:如匯入款項無法解款入帳、受款人拒收或存候(發出通知)1個月受款人未辦理申報者予以退匯,將免收匯入手續費而改收退匯手續費新台幣200元整,並依辦理時之買匯結匯匯率折算外幣自匯入款項中扣收。
貳、大陸郵政(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以下資料由海峽兩岸郵政交流協會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提供)
一、匯出匯款
(一)目前2,000多個支行辦理匯出匯款。
(二)兩岸郵政電子匯款業務以美元結算,匯出匯款客戶可選擇美元匯出或人民幣兌換美元後匯出。
(三)客戶由外幣儲蓄帳戶匯出,日累計(或單筆)最高限額為50,000美元(含);客戶持美元現鈔匯出,日累計(或單筆)最高限額為10,000美元(含)。
(四)匯款手續費按匯款本金的0.08%折合人民幣計收,每筆最低人民幣20元,最高人民幣200元;同時收取電訊費每筆人民幣70元。如客戶持外幣現鈔或從外幣現鈔帳戶匯款,還需負擔買賣匯之差價費,該差價以交易日該行公布的價格為準。
二、匯入匯款
(一)目前2萬多個服務點可受理匯入匯款。
(二)兩岸郵政電子匯款業務的結算幣別為美元。匯入匯款客戶可選擇兌付美元或人民幣。
(三)指定匯入受款人在該行開立外幣儲蓄帳戶的匯款(以下簡稱為帳戶匯款),日累計(或單筆)無最高限額限制;指定匯入受款人在該行開立人民幣儲蓄帳戶的匯款和指定受款人地址的現金匯款(以下簡稱現金匯款),日累計(或單筆)最高金額均為10,000美元(含)。
(四)接收匯入匯款的方式包括:帳戶匯款和現金匯款。
(五)兌付匯入匯款時,不從客戶本金中扣收任何費用,但中間或通匯銀行因帳務處理將另扣收費用。
三、特殊業務
退匯或改匯每筆收取人民幣8元手續費。查詢免費。